雷晓晨致全市农村留守儿童家长及受委托监护人的一封信-滕州新视界
雷晓晨
尊敬的农村留守儿童家长及受委托监护人:
你们好!
盛夏汛期,酷暑天气,一年一度的暑假马上到来,相信您也和我们一样,此时更加心系农村留守儿童们,关心他们的暑期教育、假日管理,是否私自结伴外出,是否私自下水玩耍……本着同样的心情,我们倡议各镇(街)、各相关单位、各位家长及受委托监护人,齐心协力、共同携手,认真落实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枣政发[2018]6号)和我市关爱留守儿童相关文件精神,切实做好夏季农村留守儿童的安全保护工作,充分发挥各方面的积极作用,履行监护职责,强化安全防护。
一是请在外辛苦打拼奋斗的留守儿童父母担负起法定监护人主体责任。切实提高安全意识,通过电话、视频等方式密切保持与受委托监护人的联系,告知并提醒留守未成年子女及受委托监护人随时关注季节性天气变化,提高安全自护意识,及时教育告知留守儿童做好自身防护。当无法正常联系上受委托监护人时,请您一定要立即联系邻居、近亲属或村(居)民委员会干部了解情况,必要时请其上门帮助探望查看,以免发生意外事件。
二是请受委托监护人切实履行监护干预职责。提高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强对留守儿童的监护管理,教育引导留守儿童掌握预防火灾、溺水、避险等安全常识,提醒告诫留守儿童远离河水;高度重视用火用电安全,密切关注酷暑天气和雨情变化,加强留守儿童的教育管理和安全防护,预防和制止留守儿童脱离监护,独自游泳、游逛、钓鱼等而出现危险情况。
三是请受委托监护人和留守儿童遇险报警。在遇到困难或发生突发紧急情况时,及时向村(居)民委员会、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干部或中小学校老师、有关群团组织工作人员报告,必要时直接报警,及时寻求必要的支持和帮助。凡假期离校返家的留守儿童要按照学校要求,定期向班主任或指定老师报告情况。受委托监护人和留守儿童要积极配合地方党委政府的防灾避灾工作部署和应急避险安排,加强房屋及附属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做好应急避险及疏散准备,必要时配合当地政府做好因灾转移安置工作。
留守儿童平安、健康、快乐成长是家庭、社会与政府共同的目标和一致愿望。希望广大农村留守儿童家长及受委托监护人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希望全社会都来关心、关注和帮助农村留守儿童,配合地方党委、政府做好留守儿童安全管护工作,确保家人安全、平安幸福!
衷心感谢您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滕州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18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