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晓晨

雷晓晨自贸试验区建设是深刻的体制性变革-中国贸易新闻

雷晓晨自贸试验区建设是深刻的体制性变革-中国贸易新闻

雷晓晨

自由贸易试验区设立四年来,在推进国际贸易管理和体制转变上发挥了重要作用,开启了一场深刻的体制性变革。十九大报告把“赋予自由贸易试验区更大改革自主权”作为“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的重要举措之一,赋予了自由贸易试验区在新时代推进改革开放深化过程中更高的历史定位。
但是,自贸试验区的使命不仅仅是“贸易”,因为贸易功能本身就是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定位所在,而借助自贸试验区的发展为制度创新和管理创新提供新路径与新指引,才是自贸试验区存在的真正意义。这也是“十九大”报告把“赋予自由贸易试验区更大改革自主权”作为一项重点开放举措予以强调的原因所在。
自贸试验区是制度创新的试验区。从行政体制改革的创新,到财税体制改革的创新,再到金融体制改革的创新,制度创新成为自贸试验区在推进全面深化改革中先行先试的“种子”。进入新时代的中国,必须充分发挥开放促进改革的作用,尤其是在经济管理制度和治理体系层面。目前政府管理中的审批、许可、干预、外资准入混合清单、国有企业管理的非竞争中立、宏观调控的行政色彩等在相当程度上已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借助自贸试验区的试点,就是要将国际贸易投资新规则切入到治理体系、治理能力以及行政管理制度的改革中。
上海自贸试验区试验的“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带来了外商投资管理体制、法律规定等巨大变革“红利”。不能否认的是,自贸试验区所实行的“负面清单”模式与国际上双边、多边自由贸易协定中的“不符措施”和“保留条款”在形式、内容要素等方面仍有很大差距。国际自贸协定(FTA)的保留条款覆盖范围大,功能强,对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有很高要求。因此,未来自贸试验区的改革要在制度层面与全球高标准贸易投资规则对接,才能深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自贸试验区是资源配置的示范区。从法无禁止即可为的“负面清单”,到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权力清单”,再到法定职责必须为的“责任清单”,自贸试验区实践探索的每一步都展示出“自我革命”的改革勇气。
上海自贸试验区的实践探索表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不单是追求形式上的“负面清单”管理,其更重要的是实质性地转换行政管理理念,确立公开透明、法治规范、有限管理的治理理念,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提高管理质量和效率,降低经济运行成本,激发国内外企业投资经营活力,把市场机制能有效调节的经济活动交给市场,从而切实贯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改革要求。
新的发展阶段,政府要从理念上增强行政管理透明度、法治化和服务性,这对我国现行的行政管理体制而言是一项根本性的改革。行政管理从“审批制”转而实行“备案制”不应只是表层操作的变换,更要真正通过行政备案制实现政府职能转变,尤其是把握好备案流程的关键环节——备案资料、告知承诺、信息公开、监督备查的管理措施的落实,而备案制度全流程的有效运作直接取决于政府行政作风的改善和治理能力的提升。
自贸试验区是扩大开放的枢纽区。以上海自贸试验区为代表的、分布在全国各个地区的11个自贸区承担着衔接对外开放和对内改革的枢纽性使命,更肩负着带动中国经济全局性的开放和改革步伐升级的历史使命。
中国对外开放的战略目标从“出口创汇”转向“价值链升级”,战略重点从制造业为主向服务贸易、投资规则制定拓展,战略内容从吸引外资为主转向“引进来”和“走出去”双向开放。自贸试验区应当也能够成为一个高水平、全方面的开放平台,尤其是通过投资及服务贸易领域的开放改革试验,营造有利于引进高端生产要素和企业的营商环境,同时也为中国企业“走出去”创造更有利的外部环境。可以说,当自贸试验区在改革和开放领域制度创新与管理创新的“种子”被全面复制、被全国推广之时,就是构建改革开放新格局取得阶段性成果之时。